陕西省中医药学会成立于1979年,是依法登记注册、具有独立法人的省级科技社团,接受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和业务主管部门陕西省科协双重领导,登记机关为陕西省民政厅。办事机构设在西安市东木头市113号。
目前,下设内科、外科、妇科、儿科、脾胃病、心血管病等39个专业委员会。全省会员代表大会为学会权利机构,每四年召开一次,理事会每届任期四年。主办的刊物有《陕西中医》杂志和《学会工作通讯》。
主要任务:团结和动员广大中医药科技工作者,弘扬优秀民族医药文化,促进中医药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,促进中医药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,促进中医药科技人才的成长和学术水平的提高;依法维护中医药科技工作者的权益,为保障人民健康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。
主要业务范围:
(一)开展中医药学术交流,传播最新中医药科技成果,组织重点学术课题的探讨、论证和科学考察活动,加强学科间和学术团体间的横向联系与协作;
(二)编辑出版综合性和专科性中医药学术期刊、科普期刊和读物、图书资料及电子音像制品;
(三)开展医学继续教育,鼓励和组织会员努力学习和不断更新科学技术知识,紧跟医学科学发展的步伐,不断提高会员及广大中医药科技工作者的专业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;
(四)大力普及中医药知识,开展多形式、多渠道的科普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,提高广大群众的中医药学知识水平,增强自我保健意识;
(五)加强和发展同国外医学学术团体和医学科技工作者的联系和交往,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;
(六)开展中医药科学技术决策论证,提出中医药方面的政策和工作建议,为政府部门的科技政策法规、发展战略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。承办政府各部门委托的工作,进行中医药科技成果的评估;
(七)向政府和有关部门推荐、奖励中医药科技成果;
(八)开展中医药科学技术咨询服务活动,举办中医药科技展览,大力推进中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;
(九)评选和奖励优秀中医药科技成果、学术论文和科学普及作品。培养、发现和推荐、奖励优秀中医药科技人才。宣传、表彰、奖励取得优异成绩的会员,以及在学会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学会工作人员;
(十)向党和政府反映中医药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,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,举办为会员服务的事业和活动。
通讯地址:西安市碑林区兴庆南路121号结核病防治研究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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